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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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的术语和定义、设计设定内容、要求指标。
本标准适用来新建和改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(科目一),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(科目二),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(科目三)的场地以及相关设施的设定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--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来--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新版本(含有概括全部的修改单)适用来--件。
GB 5768.2 道路交通标识和标线 第2部分:道路交通标识
GB 5768.3 道路交通标识和标线 第3部分:道路交通标线
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
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
GB 5016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
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烧规范
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
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
CJJ 37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
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
GA 1026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
GA/T 1028.3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: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
JTG D80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
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来--件。
3.1 场地运行车辆容量(KV) test field capacity for vehicle
科目二考试场地内能够同时顺畅运行的*多考试车辆数量。
3.2 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 expected number of persons examined per hour
科目二考试场地内设计期望每小时能够完成考试的应考人员数。
3.3 主路 m--n road
科目二考试场地内布置运行车速30km/h以上考试项目和连接各考试区域的道路。
3.4 次路 secondary road
科目二考试场地内连接考试单元与考试单元、考试单元与主路,并可布置经过性考试项目的道路。
3.5 支路 branch road
科目二考试场地内用来布置低速考试项目的道路。
3.6 摩托车路 motorcycle road
科目二考试场地内用来布置摩托车驾驶考试专用项目的道路。
4 场地设定一般要求
4.1 一般规定
4.1.1 场地规划布置应统筹考虑交通组织、考试路线及出入口、路网构造、道路种类、建筑布置、竖向设计、绿化及空间环境等因素,合理布置。
4.1.2 应设定停车区、待考区、服务区等功能性场所,注意共同共用卫生设施的配套。场地应按人车分离的原则布置分隔、导流、无障碍通道等设施,合理组织人流、车流,保证安全。待考区域内应设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展牌、考试须知、考试流程、考试项目、评判标准和考试员照片、警号,以及考试作业纪律等公示栏。
4.1.3 场地建筑布置与设计应符合相应的建筑设计规范。
4.1.4 场地道路设计应参照CJJ 37。路面设计轴载:标准轴载BZZ-100。除考试项目路段外,积雪或冰冻地区的主路*大纵坡不应大于3.5%,其它地区主路*大纵坡不应大于6%。道路排水应顺畅,不应有积水。
4.1.5 场地道路路面两侧与路外场地落差超过0.5m时,应在道路边缘设定防护设施。场地通道与道路衔接出入口处应适用行车视距的要求。
4.1.6 应用路缘石作为道路边缘线的,路缘石构造与强度应能承受考试车辆碾压,不应错位、倾倒。
4.1.7 考试项目土建造设计施施工误差应控制在±1%以内,其中连续障碍项目圆饼和单边桥项目桥体尺寸误差均取值±1cm。
4.1.8 绿化布置应符合道路建筑限界要求并不应妨碍行车视距。
4.1.9 场地竖向规划设计应含有概括地形、地貌的合理运用、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划。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%时,场地应应用台式布置。台地之间应用挡土墙或护坡连接。
4.2 考试场地设计
4.2.1 场地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。
4.2.2 初步设计应含有概括技术方案、设计图纸、项目功能指标计算、主要设备材料表单和工程概算等四项内容。其中:
a) 技术方案含有概括:现状与需求解析;总体设计,构造、功能、通信广播、供电、环境适应性设计,实施计划,其他约定设计内容。
b) 设计图纸含有概括:设计说明;场地平面图;建筑及内部布置平面图;标识标线设定方案和各车型考试运行方案。
c) 项目功能指标计算含有概括:场地道路里程、车道里程指标、科目设施分类数量、场地人车容量(KV)及期望考试人次计算书。场地运行车辆容量(KV)和场地期望考试人次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。
4.2.3 设计单位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等开展施工图设计。项目竣工后,设计单位应按照施工图设计图纸、图纸会审记录、设计变更等实行竣工图测绘制作。
4.2.4 场地考试科目设施设计工程制图应符合GB 50162的规定。其他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制图标准要求。
5 科目一考试场地设定
5.1 场地构成
场地应设定有计算机数值考场、登录室、监控室、待考区。有条件的,可设定图纸文档实训指导书室、办公室。允许一区多用,但计算机数值考场应与待考区分开。计算机数值考场宜设放置于建筑物低层。
5.2 场地布置
5.2.1 计算机数值考场应完成封闭管理,设定监控设备对全考场实施有效监控,并向社会和上级单位提供监督音像。
5.2.2 计算机数值考场应设定考生和考试员身份识别装置。
5.2.3 计算机数值考场应视情设定残疾人专用考位。
5.3 场地面积
计算机数值考场面积可按式(1)计算。
S=kA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式中:
S----计算机数值考场面积,单位为平方米(m2);
A----考位总数,单位为个;
k----单位考位面积,取值宜为(1.5~3)平方米/个。
5.4 场地照明
计算机数值考场照明的照度应大于等于300lx。其他照明要求可参照GB 50034规定。
5.5 消防安全
场地应设定紧急出口和应急通道,消防安全设计应符合GB 50016规定。
6 科目二考试场地设定要素
6.1 场地道路分类与设计
考试场地道路按照功能分为主路、次路、支路和摩托车路四类。各类道路设计行车速度参考值如表1。
科目二考试系统
驾校场地考试系统
小车场地考试系统
科目二场考设备
场地五项考试系统
场地驾驶考试系统
机动车场地驾驶考试系统
科目二考试设备
驾校科目二考试
机动车驾驶人场地考试系统
驾驶人场地自动化考试系统
小车场地考试系统设备
C1场地自动化考试系统
机动车考场系统设备
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


